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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大学“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日期:2019-05-27 点击数: 来源:

校消字[2019]第13号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 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9]53号)和省教育厅《教育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吉教安办函[2019]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隐患,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坚决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吉林大学消防安全形式持续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学校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防控,深入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全力消除消防安全风险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努力为学校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整治范围

全校涉及到的实验室、危化品仓库、宿舍楼、高层建筑、锅炉房、超市、食堂餐厅、施工工地、大礼堂、图书馆、体育场馆、仓库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等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被圈占、埋压。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能满足火灾扑救要求。

(四)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五)违规设置“多合一”场所。办公、教学、住宿与仓库合用场所设置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储存建筑内;设置在三级及以下耐火等级的建筑内;设置在仓库内;设置在建筑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内;设置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且不符合消防技术要求。

(六)易燃易爆单位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超市、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多合一”楼舍超量存放易燃易爆材料。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机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单位重点岗位、重点工种人员消防职责不清。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配备不足,未持证上岗,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隐患,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未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性质,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5月27日开始到10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31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校内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单位消防安全实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动员部署本单位(部门)“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制定措施,部署到位。

2、落实工作标准。按照省安委会制定的《十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对照整治范围、内容,研判分析本单位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问题。

3、组织约谈培训。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门)、部位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开展约谈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3日至10月10日)。

1、单位自查自改。校内各单位(部门)要对照检查标准,全面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学校承诺本单位(部门)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巳落实防范措施。6月14前,各单位(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和《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检自查、评估、承诺报告表》,经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开展督导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检查重点、要求,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集中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推动隐患整改。针对突出风险,要组织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3、深化专项治理。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组织专家督察组对各单位(部门)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场所电气安全隐患,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组织对高层建筑、实验室、危化品仓库、“多合一”场所、学生食堂、体育场馆、宿舍等消防安全治理进行重点检查,巩固治理成效。

4、突出重点防范。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各单位(部门)要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全面加大管控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5日)。

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整治行动。

(二)凝聚工作合力。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结合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强化跟踪问效。学校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单位(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要强化工作落实,学校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部门)于10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周中平,联系电话:85159277

邮箱:zzp666@jlu.edu.cn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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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