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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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党委保卫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园安全和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校园安全和保卫工作总体规划,制订校园安全和保卫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校园安全的各项规定、要求和工作部署情况。

 二、负责学校政保调研工作。收集有关国家安全方面的信息,掌握校园政治安全动态;负责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政审;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来校外籍专家、教师、留学生及临时来华人员的安全保卫及其他专项工作。

 三、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学校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工程中维修、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动用明火等涉及消防安全的内容进行审查、备案和监督。负责审定防火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建立消防工作档案和隐患台账。

 四、负责学校治安管理工作。在公安机关指导下,防范、制止违法犯罪活动,防范、处置校园突发事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校园刑事、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负责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报备;负责校园广告条幅、临时展位和群体性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五、负责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校园交通管理和交通秩序;规划、建设校园交通基础设施;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校园内的交通事故。

 六、负责学校校门秩序管理工作。负责校门安全设施的建设、检修和维护。负责校园门禁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协助地方行政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秩序管理。

 七、负责学校公共区域技术防范工作。负责公共区域技术防范设施规划、使用、管理和维护;监督、指导各单位技术防范工作。

 八、负责学校国家安全、消防安全、法制安全等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能培训;监督、指导各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及技能培训工作。

 九、负责学校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开展综合治理日常工作,解决校园及周边突出问题,监督、指导、检查、考核、评比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十二、负责610办公室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