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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乱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5-13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单位:

为了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推进吉林大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决定在全校开展校园及周边乱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聚焦校园及周边乱象突出问题,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切实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案件发生,及时打击处置扰乱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净化校园内外环境,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阶段性要求,通过开展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百日行动,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及防范制度、学校与公安机关等部门联动制度,有效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遏制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让校园更安全、师生更幸福、教育更阳光。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社会闲散人员或不良青少年欺凌学生、敲诈勒索、打架斗殴,黑恶势力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失学辍学青少年犯罪,扰乱教育教学秩序、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等问题。

四、组织领导

成立吉林大学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加强对全校乱象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冯正玉

副组长:宫皓宇

成员:信访工作办公室(刘雪峰)、党委宣传部(韩喜平)、学生工作部(张国兴)、研究生工作部(白大范)、保卫处(宫皓宇)、医院管理办公室(伊大海)、北区综合办公室(戴世和)、东区综合办公室(曲晓明)、南湖综合办公室(田力)、西区综合办公室(杨振明)、基础教育办公室(董宏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统筹协调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宫皓宇同志兼任。

五、责任分工

(一)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基础教育办公室。做好对校园及周边乱象线索摸排工作,认真梳理,建立台账,重要线索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各种违法犯罪行活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侵害校园的犯罪活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青少年学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工作;配合党委宣传部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二)党委宣传部。做好学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百日行动宣传教育工作,在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强大声势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乱象治理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七个一活动”作用,通过校内网、电视台、宣传专栏、悬挂条幅及“两微一端”等方式,广泛宣传。各单位根据学校要求,要将乱象治理百日行动宣传到每个人,切实让师生了解乱象治理情况,积极参与行动中。

(三)保卫处及各校区综合办公室。负责全面排查整治各校区校园安全隐患;加强各校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径重点路段的巡逻,维护校园正常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校园欺凌处置工作;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社会闲散人员或不良青少年欺凌学生、敲诈勒索、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失学辍学青少年犯罪;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及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协调公安机关等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重点人员滚动排查机制

保卫部门要结合校园治安特点,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全面排查校园周边存在的高危人员、落实涉校涉园高危人员管控措施;配合公安机关及时处置校园周边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信访办公室全面排查学校长期上访、缠访、闹访人群,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

(二)建立健全学校失辍学学生报告管理机制

基础教育办公室对普通高中段学籍在校但无故不到校学习的学生,特别是失联学生要做好信息核查工作,并按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学生参加黑恶势力被司法部门立案调查、被黑恶势力侵害或在校学生被黑恶势力唆使拉拢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基础教育办公室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并按照“一案一整治”的相关要求,还原案件事实,分析产生原因,做好案件跟进,查找管理漏洞,拿出具体措施。

(三)建立健全校园内重点学生帮扶管理机制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家庭困难、学习困难、留守儿童、单亲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异常心理状态、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帮扶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查,分类列出清单,确定包保人员,掌握其思想动态,针对不同需要帮扶的学生,确定不同的工作方法,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工作,为其正常顺利地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支持。

(四)建立健全法制教育机制

党委宣传部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对全体教职工及学生进行法治教育;通过固定法治宣传栏、宣传板报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各学院及各中小学要通过召开主题班队会、主题升旗等形式,普及应知应会知识;积极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五)建立健全学校自身防范机制

保卫部门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水平。一是严格外来人员查验制度,严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校园;二是完善学校安全机构建设,配齐配足专兼职保卫人员,配齐钢叉、橡胶棒、电棒等安防器械;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和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做好值班巡查记录;三是建立学校安全监控平台,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

(六)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要积极排查学生通过语言暴力、身体暴力、心理暴力等形式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对他人实施欺负、侮辱等行为。基础教育办公室要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预防机制、管控机制、处置机制和考评机制,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原则,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中小学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七)建立健全违法行为举报查处机制

各校区综合办公室要按照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乱象,通过调查问卷、走访、谈话等方式,深入排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设立举报箱,公开多级举报电话,如有线索,要采取“双向报告”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八)建立健全学校周边秩序整治机制

保卫部门要加强与执法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文化秩序、商业秩序。配合公安机关等地方行政部门严厉打击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拉拢在校学生从事非法活动,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行为;坚决治理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网吧、娱乐场所、非法宗教活动场所。

七、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9年4月中旬开始,到2019年7月中旬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线索摸排及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5月5日—6月30日)

党委宣传部要大力宣传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百日行动的重大意义,弘扬正能量,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家长全面参与到线索排查中来,积极揭发检举身边存在的或受到不法侵害的黑恶行为。各单位认真做好线索摸排工作,对每起排查出的线索都要进行核查,分类登记造册,列出清单,挂条列账,建立台账,同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部门配合执法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及时报送排查的线索,配合深入开展调查。

(二)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7月1日—7月中旬)

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总结经验,对典型的好做法在全校推广,形成长效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是吉林大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力推进校园及周边乱象治理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以上率下、亲力亲为、靠前指挥,有条不紊地推进工作。

(二)要强化整治措施。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要全面梳理、认真分析校园及周边乱象的基本情况、表现形式,摸清底数。要严格信息上报制度和线索移交制度,防止发生瞒报、漏报情况。

(三)要强化综合治理。各单位要全体动员、全员参与、全面排查,精心组织校园及周边乱象线索摸排工作,针对线索制定有效的措施办法。对线索排查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专人整理,发现的线索要经主要领导审阅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与执法部门的密切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开展联合打击、综合治乱,不断提高校园及周边乱象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吉林大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