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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学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8-19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加强新学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校综治字(2016)12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学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新学年开学期间的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责任意识,紧密部署实施安全工作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罪责”的总要求,校内各单位应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大安全工作投入力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合力巩固校园安全管理体系。

  开学一周内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重申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部署安全工作,把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当成新学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全力保障新学年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有序运行。

  二、开展安全教育演练,努力提高防范自救能力

  积极开展安全常识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利用开学典礼、军训、重大集会活动等时机,以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范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上好新学期安全教育第一课;附属中小学及幼儿园要召开安全教育主题家长会,对家长进行有关学生安全方面的教育,进一步明确学校、家长对学生的管理责任,签订三方安全责任书;开学半个月内,开展一次安全演练,模拟各种危险环境,使师生熟悉应急疏散方案和逃生路线,主办方应借机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响应效率。演练活动要严密组织,保障师生安全。

  三、组织自检自查工作,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开学初各单位应集中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对校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疏理,对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全方位、全覆盖。

  一是要严格遵守《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管护,加大对重点消防部位的巡逻检查力度,确保各建筑物的消防逃生通道的畅通,保障消防安全;二是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落实每台校车监管责任人和检测维护保养工作,严禁校车带病上路;三是要加强对危险化学用品、油、气和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不得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专人专管,并做好防范措施;四是加强校园施工工程管理,施工作业过程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的安全防护,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和危及师生安全事件发生。

  各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和安全责任区划,要细化隐患排查工作的具体项目,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并及时、限时整改。

  四、加强校园内部管理,提高治安综合防范水平

  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有效发挥治安综合治理群防群治作用。

  新学期新生入学报到期间,重点加强校门和各个楼宇人员出入管理,认真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物品进出询问、登记、验证制度,附属中小学、幼儿园上课期间要实行封闭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威胁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