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当前全省教育系统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北方供暖期结束用火用电量剧增、风大等易发火灾特点,为切实做好我校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学校决定自4月30日至5月30日开展火灾防控专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
二、重点工作
按照“单位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工作原则,各单位要对所属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做好如下重点工作:
(一)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电气消防安全整治。对所属的学生公寓、食堂餐厅、计算机房、体育场馆、公用出租房屋、图书馆、会议场所以及商业网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电气线路以及用电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检测、按标准敷设电气线路,对破损的及时更新;对餐厅食堂的电、气、明火点进行检测;对建筑强弱电间、管道井存在的孔洞及时封堵;对学生公寓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存放可燃易燃物品以及电瓶车违规存放、充电等现象进行全面整治。
(二)强化实验室消防安全整治。对长时间运行的大功率电器设备无人值守、私设临时线路、实验设备运行过程中无人值守、含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无防爆设施以及危险化学品超量储存、违规运输、使用等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三)强化功能性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对锅炉房、供热站、变配电室等重点部位全面排查,强化特种用电设备进行检测、维护保养、改善站房安全设施条件;对变配电设施设备清扫、保洁和设备检修;对各种用电设备、照明线路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四)强化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整治。对建筑(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工地存在的临时电气线路敷设,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心板材进行装饰装修、在可燃板材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违规搭建临时建筑、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作业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五)强化营业性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对日新楼、校内公用房出租屋等商业网点加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以及管理工作;对违规私接电气线路、使用大功率电气、擅自改变防火分隔、堵塞占用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六)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特点,加大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一是广泛开展提示性宣传,通过相关媒体开展大风天安全生产生活、规范用火用电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二是通过警示教育片和火灾情况进行提示,在校内广泛宣传。三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有效方式,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提高防控能力。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确保安全稳定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把消防安全放在首位,压紧扣实安全责任链条,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消防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二)落实安全责任,认真整改隐患。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全面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落实具体责任,并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列入整改计划,落实资金限期整改。
(三)加强督导问责,纳入年终考核。学校将成立检查组,对此次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于开展排查工作不及时、迟延隐患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问责,并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综合治理考评当中。
注:各单位于5月30日前将排查整治进展情况报保卫处消防科。
联系人:宋海峰
联系电话:85153119
邮箱:songhf@jlu.edu.cn
吉林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