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综治字〔2021〕3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6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吉教安〔2021〕13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吉教安〔202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学校防灾减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压紧压实防灾减灾安全责任,全面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切实保障我校师生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开展。
二、时间节点
(一)5月10日至17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动员部署阶段。
(二)5月17日至6月20日防灾减灾隐患排查整治阶段。
(三)6月20日至11月10日防灾减灾巩固提高阶段。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持续完善防灾减灾制度
各单位(部门)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体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明确本单位(部门)防灾减灾第一责任人,细化各个岗位在维护秩序、应急抢险和紧急救护等重点工作方面的职责;同时还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完善防灾减灾的各项制度,相关单位还要建立健全防灾减灾预警制度、信息监测公告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二)加强防范,狠抓排查,深入推进隐患治理
各单位(部门)要依据《吉林大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校党发〔2019〕4号)职责分工,组织力量对学校教室、宿舍、实验室、危化品存放室、楼宇地下室、围墙、路面路基、建筑施工、高压线路、配电箱、高空悬挂物以及排水管道系统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治,对不能及时解决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逐项登记,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方案和防范措施,汛期前落实整改任务。
(三)及时掌握,提前研判,大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校内相关单位(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趋势,及时了解掌握各类灾情预测预报信息和多途径、多平台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做到发送到人、预警到人,努力做到人员无遗漏。要把防灾减灾工作预案传达到各岗位,切实做到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等方面对预案进行检验,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修正,为化解灾害风险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要提前对特殊环境区域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能力进行评估研判,做好人员组织、技术支持、资金物资、避灾场所等各项准备工作。要结合实际,在遇到暴雨、台风、雷暴、冰雹等恶劣天气时,灵活调整在校师生的学习实践教学计划,必要时坚决暂停课程安排,迅速组织疏散、转移,妥善安置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
(四)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2021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5月10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校内各单位(部门)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加大力度、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平台、展板、条幅、知识讲座等方式,面向广大师生员工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一次防灾减灾应急演练,让师生更好地掌握应急逃生技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层层落实
各单位(部门)要时刻紧绷安全弦,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以对全体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将防灾减灾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在三年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对防灾减灾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全面做好重点部位防范措施,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科学谋划,精准施策
各单位(部门)要统筹开展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分析研判本单位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强化精准措施,严防因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风险失控问题,避免造成学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加强监管,明确责任
校内各单位(部门)特别是后勤处、保卫处、实验室管理处、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附属学校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集团等相关单位要以本次“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周”活动为契机,按照部门职责,对所负责领域加大监管力度,制定灾害风险清单,摸清灾害底数,及时治理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我校“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意义重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学校防灾减灾工作,6月17日前报送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及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11月10日前报送防灾减灾工作总体情况,其它重大灾情险情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应及时报送。
联系人:姜高芝 联系电话:0431—85166238
邮箱:baowc@jlu.edu.cn
附件:防灾减灾宣传标语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吉林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