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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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户籍迁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11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教学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21级新生落户受理和审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可自愿迁移户口(长春市内包括外五县的学生不迁户口)。如若迁移户口,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不得涂改,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吉林大学录取通知书一致。户口迁入的地址一律填写“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学”(不用填写哪个区)。

一、新生需准备的户籍材料

1.吉林省外的新生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身份证的正反面与吉林大学录取通知书合并复印1张(A4纸)。

2.吉林省内的新生

(1)家庭户口本或单位集体户口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的正反面与吉林大学录取通知书合并复印1张(A4纸)。

二、户口迁移证、户口本收取时间 (不包含双休日)

2021年10月11日-10月1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各校区户籍办公室地点及联系方式

中心校区:商贸楼二楼217室

李老师 85168201 13756881326

新民校区:新民校部106-1室

苏老师 85619157 15714400166

朝阳校区:西门保卫办二楼

赵老师 88502030 13944063218

东 区:逸夫9楼B区综合办事大厅

李老师 85095937

西 区:行政楼521室

王老师 87836873

南湖校区:综合办公楼104室

矫老师 85151253

请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齐新生户籍材料,并与学院所在校区户籍办老师联系,办理落户手续。各学院上交户籍材料的同时下载《2021级新生落户统计表》,按要求填写后报送纸质版一份。(见附件)

附件:《2021级新生落户统计表》



保 卫 处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