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21级新生落户受理和审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可自愿迁移户口(长春市内包括外五县的学生不迁户口)。如若迁移户口,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不得涂改,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吉林大学录取通知书一致。户口迁入的地址一律填写“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学”(不用填写哪个区)。
一、新生需准备的户籍材料
1.吉林省外的新生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身份证的正反面与吉林大学录取通知书合并复印1张(A4纸)。
2.吉林省内的新生
(1)家庭户口本或单位集体户口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的正反面与吉林大学录取通知书合并复印1张(A4纸)。
二、户口迁移证、户口本收取时间 (不包含双休日)
2021年10月11日-10月1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各校区户籍办公室地点及联系方式
中心校区:商贸楼二楼217室
李老师 85168201 13756881326
新民校区:新民校部106-1室
苏老师 85619157 15714400166
朝阳校区:西门保卫办二楼
赵老师 88502030 13944063218
东 区:逸夫9楼B区综合办事大厅
李老师 85095937
西 区:行政楼521室
王老师 87836873
南湖校区:综合办公楼104室
矫老师 85151253
请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齐新生户籍材料,并与学院所在校区户籍办老师联系,办理落户手续。各学院上交户籍材料的同时下载《2021级新生落户统计表》,按要求填写后报送纸质版一份。(见附件)
附件:《2021级新生落户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