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综治字〔2021〕8号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假前和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有意义的暑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夕通过课堂或网络平台集中开展一次假期安全教育活动,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和注意事项。重点加强师生疫情防控安全教育,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地方疫情防控工作,出示健康码或进行扫码,接受体温检测,减少感染风险;要加强师生放假返家途中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教育,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要加强师生防火用电、防溺水、防雷击等人身安全教育,使师生掌握火灾处置和逃生疏散的基本方法;要加强师生防盗窃、防网络诈骗等财产安全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二、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当前,我省已进入汛期,多雨期和极端天气多发期,针对暴雨、台风、雷暴、冰雹等恶劣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事故,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开展的《关于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假前集中三天时间(7月6日至9日)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食品、校舍、特种设备以及水电气设施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治,切实建立起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暑期安全管理措施
按照校园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在组织大型活动或进行新改、扩建、装饰装修工作的应提前到相关部门履行审批或报备手续;对存有贵重仪器、重要文件、涉密档案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严禁单位和个人在办公场所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金银制品和私人贵重物品;各学院要做好留校学生疫情防控工作,暑期有实验操作的学生,必须有指导老师在现场负责全程指导和安全监管;暑假期间用人用工单位要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将施工住宿及流动人员信息及时报送到学校保卫部门。
(二)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暑假期间,按照学校要求,各单位在假前要合理安排好本单位值班工作,严禁空岗、漏岗,值班人员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对无人居住、活动的楼宇要实行封楼管理,不需封楼的楼宇,楼宇门卫、更夫要严格履行登记、验证制度,对人员、物品进出要加强监管。
(三)严格落实信息报送
校内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工作部署,按照安全稳定工作主体责任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暑假期间安全稳定保障工作,确保暑假期间通讯畅通,一旦遇有突发事件,确保人员到位,处置及时。各单位要在2021年7月12日前将暑假值班表电子版发送到保卫处邮箱:baowc@jlu.edu.cn;各校区值班表以纸质版报送至所在校区保卫办。
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值班报警电话:
中心校区:85166110 大学城区:87010110
北区(前卫):88499110 北区(朝阳):88502110
北区(新民):85619110 东区:85095110
南湖校区:85152110 西区:87836110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