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综治字〔2021〕7号
校内各单位:
今年周边省份及我省气候极为异常,防汛抗旱形势特殊复杂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密跟踪雨情水情,切实强化应急调度,严格落实防汛责任。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吉汛〔2021〕2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防汛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汛办〔2021〕2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防汛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风险意识
校内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当前防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居安思危,切实深化未发生不代表不发生思想认识,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超前部署,精心准备,强化措施,科学应对,坚决把防汛责任落到实处。
二、科学部署,强化责任落实
校内各单位要时刻紧绷安全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安全责任人,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单位实际,科学部署防汛工作。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安全负责人要持续保持临战状态,以对全体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重点要害部位应指派防汛值班人员,确保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如实报告受灾情况,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三、加强防范,强化隐患排查整治
校内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体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逐级落实防汛责任制,并结合学校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落实好汛前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对校内在建工程、危旧房屋、地下室、学生生活区、教学楼、实验室、水电设施以及外墙悬挂物等重点隐患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不遗漏一处校舍、不放过一处隐患,发现隐患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建筑楼宇如遇漏雨应及时派人控制,避免大面积积水。如暴雨天气使建筑结构发生变化,应立即进行人员疏散。
(二)校内相关单位要适时监测校内降雨排水,特别是低洼地区积水情况,及时疏通排水设施,对打开的下水井要做好安全标志,防止发生意外,排水后随即关闭。
(三)校内相关单位要加强校园内配电设备的巡查力度,防范因降水、雷电、大风等灾害天气损坏电器设备以及电线裸漏连电伤人事故。
(四)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遇雷雨天气提醒师生尽量减少或缩短学生在不利天气条件下的户外活动时间,不要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避免涉水前行,并防范大风天气引发的高空坠物。
四、提前研判,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校内各单位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趋势,及时了解掌握灾情预测预报信息和多途径、多平台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做到发送到人、预警到人,努力做到人员无遗漏。提前做好对特殊环境区域应对突发自然灾害能力的评估研判,要把防汛工作预案传达到各岗位,切实做到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等方面对防汛体系进行检验。提前做好人员组织、技术支持、资金物质、避灾场所等各项相应准备;要结合单位实际,如遇到暴雨、台风、雷暴、冰雹等恶劣天气时,应灵活调整在校学生的实习实践教学计划,必要时坚决暂停课程安排,并迅速组织疏散、转移、妥善安置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
望校内各单位将安全防汛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超前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排查整改防汛隐患和薄弱环节,抓紧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实化防御措施,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防汛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全面做好重点部位防御措施和具体工作任务,确保全校安全稳定。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吉林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