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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生剩余学习生活用品 自由交易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6-17 点击数: 来源: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广大毕业生:
 为更好地服务学生,满足即将毕业同学们处理剩余学习生活用品的需求,决定在校内指定地点开展2021届毕业生剩余学习生活用品自由交易工作。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安全和良好的校园秩序,保障同学们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工作部署,现将此次活动安排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一)中心校区
 时间:6月19日、20日8:00-18:00
 地点:体育馆北侧广场
 (二)北区(朝阳)
 时间:6月19日、20日8:00-18:00
 地点:一舍东侧辅路
 (三)北区(新民)
 时间:6月19日、20日8:00-18:00
 地点:二教门前、体育馆院内
  (四)东区
 时间:6月19日、20日8:00-18:00
 地点:十三公寓门前
 二、活动要求
(一)本次活动只允许2021届毕业生进行售卖,其他年级学生可以参加购买,但不得进行售卖活动;禁止校内外其他人员在场地内进行售卖活动。
(二)场地内只允许交易毕业生剩余的学习生活用品,不得售卖其他商品。
(三)参与活动的毕业生需随身携带本人学生证件,未携带证件或经查验非本人的,将禁止进行售卖活动。
(四)售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校内外其他人员协助参与售卖活动,违者将取消参与资格。
(五)禁止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之外进行售卖活动。
(六)参与活动的同学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文明售卖,不损坏草坪、树木等校园设施;活动结束后,将剩余垃圾清理干净。
(七)参与活动的同学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对发现的违规现象及时通报保卫处。对违反学校规定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活动的同学(包括共同生活者)14天内未离开过长春市;未接触过来自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未接触过新冠病例患者(包括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
(二)原则上要求参加活动的同学应接种过新冠疫苗。
(三)参加活动的同学在设置临时售卖摊位时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得扎推。
(四)参加活动的同学要做好个人防护,带好口罩。
 四、安全提醒
(一)在场地内的同学要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防止钱财物被盗。
(二)进行售卖活动时,一定要注意甄别钱币的真伪,一旦发现有人使用假币,要及时向保卫处报警。
 报警电话:
 中心校区  85166110
 北区朝阳  88502110
 北区新民  85619110
 东   区  85095110
 请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做好相关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保 卫 处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