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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吉林大学2018年春季开学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3-04 点击数: 来源:

校综治字〔2018〕2号

为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前后学校安全工作,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稳的校园环境,按照教育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及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分级分口把守,针对开学前后和“两会”期间校园安全特点,围绕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及饮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教育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校园安全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任务分工

根据《吉林大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安排,分工如下:

(一)   保卫处按照《吉林大学2018年消防工作方案》部署,持续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基础教育办公室要严格监督控制师生春游等外出活动,完善校内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拥挤踩踏;开学后利用班会、校园广播、网络、展板、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和渠道,对师生深入开展防火、防灾、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控传染病、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校园欺凌、防电信诈骗等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常识。

(三)   资产管理与后勤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要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根据各自职责范围,进一步组织针对电气火灾的自检自查工作。

(四)   资产管理与后勤处、后勤服务集团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严把食品、水源“入口关”,保证设备环境、采购供餐、从业人员符合国家食品和卫生部标准,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

(五)   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集团、实验室设备管理处要对电梯、锅炉、油气管道、压力容器、实验仪器等特种特备做好日常检查、维保处置,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六)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要全面彻底摸清校内危险化学品情况,辨识安全风险点,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境进行重点管控。

(七)   校医院要根据季节性特点和传染病疫情,进一步落实卫生防疫措施,做好春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八)   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校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运营车辆监督管理力度,严禁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九)   各中层单位按照《吉林大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十)   各校区综合办公室做好本校区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开展好相关工作。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