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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大学2018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演练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1-26 点击数: 来源:

校综治字(2018)1号

校内各单位:

为确保寒假、“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校园安全持续稳定,按照《长春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大演练活动实施方案》,落实长春市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吉林大学2018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演练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持单位自查“全覆盖”,隐患整改“零容忍”,检查验收“重实效”,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检查整改和安全演练,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实施导则》和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梳理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储存等环节的风险点,落实风险管控责任,督促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相关实验和生产经营活动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标准。

(二)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

对学生宿舍、体育馆、图书馆、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医院、校办企业、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经营单位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通道畅通、安防设备运行良好,注意人流管控,如需组织大型活动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审批,健全防护措施,并适时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三)建筑施工场所专项整治

以防坍塌、防高空坠物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政治为重点,加强建筑施工场所安全管理;认真开展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督促落实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加大安全投入,监理单位认真履职,严禁无证无照、资质不符、分包转包和资质挂靠等非法行为。

(四)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燃气设备操作规程、技术规范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管道、阀门、仪表灯设施设备及附属配件要配合安全标准进行检定检测,严禁“带病”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完善应急预案。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

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演练工作,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广泛开展师生员工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培训演练情况要形成台账备查,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注意信息报送

各单位在做好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应急演练同时,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纸质版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3月25前报送至校综治委办公室(中心校区商贸楼220室),电子版发送至baowc@jlu.edu.cn,联系人:马初85168794。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