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7级新生落户受理和审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户口须知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可自愿迁移户口(长春市内包括外五县的学生不迁户口);如若迁移户口,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不得涂改,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吉林大学录取通知书一致;户口迁入的地址一律填写“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学”(不用填写哪个区)
二、工作程序
(一)新生需准备的户籍材料
1、吉林省外的新生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身份证的正反面与吉林大学录取通知书合并复印1张(A4纸);
(3)学生本人彩色2寸照片一张。
2、吉林省内的新生
(1)家庭户口本原件;
(2)身份证的正反面与吉林大学录取通知书合并复印1张(A4纸);
(3)学生本人彩色2寸照片一张。
(二)请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收齐新生户籍材料,并与学院所在校区户籍办老师联系,办理落户手续。各学院上交户籍材料的同时下载《2017级新生落户统计表》按要求填写并上报纸质版表格一份(见附件)。
(三)户口迁移证、户口本收取时间 (不包含双休日):
中心校区: 2017. 9.4-2017.9.15
8:00-11:30 13:00-16:30
东 区: 2017. 9.4-2017.9.15
8:00-11:30 13:00-16:30
北区(朝阳): 2017. 9.4-2017.9.8
8:00-11:30 13:00-16:30
北区(新民): 2017. 9.4-2017.9.8
8:00-11:30 13:00-16:30
南湖校区: 2017. 9.4-2017.9.15
8:00-11:30 13:00-16:30
西 区: 2017. 9.4-2017.9.8
8:00-11:30 13:00-16:30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各校区户籍办公室地点及联系方式
中心校区:李老师 85168201 中心校区商贸楼二楼217室
东 区:韩老师 15500009080 东区七公寓校园警务
北区(朝阳):赵老师 88502030 朝阳校区西门保卫办二楼
北区(新民):苏老师 85619157 新民大街828号医学部机关楼106-1室
南湖校区:矫老师 85151257 南湖校区综合办公楼204室
西 区:王老师 87836873 西区行政楼521室
附件:《2017级新生落户统计表》
保 卫 处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