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综治字(2017)9号
随着各高校陆续开学,根据公安机关的案情通报,校园诈骗等案件呈上升趋势。为了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不断提高单位和个人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如下:
一、党委宣传部组织、指导各单位充分发挥校报、电视台、新媒体等传播手段,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针对近年来发生的冒充学校领导和老师对职工及学生电信诈骗、大学生被骗传销、校园贷等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依据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三、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办要加强校园巡逻的力度和密度,严格校园条幅、广告宣传品及临时展位的审批管理,对违规发放、粘贴的广告宣传品及时清理。加强对校园内各类治安、消防隐患的整改督查工作,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对送餐电瓶车、违规停车、超速驾驶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
四、资产管理与后勤处加强对校内违规建筑的清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后勤服务集团及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五、基础教育办公室组织、指导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尤其要防止发生校园暴力、欺凌、踩踏等事件。
六、后勤服务集团、物业管理公司要加强对公共楼宇的出入管理,严格执行公共楼宇人员出入验证登记制度。加强对校园围墙等相关安全防范设施的维护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七、各单位严格执行学校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师生员工中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确保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到人,不断提升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骗、防盗、防抢能力,注意活动安全,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