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6〕459号
校内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长春市政府2016年冬季防火工作部署和长春新区《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以及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函》相关要求,结合冬季防火工作的特点,制定《吉林大学2016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吉林大学2016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吉 林 大 学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
吉林大学2016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冬季防火工作,增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保持学校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今年冬季防火工作从2016年11月18日起至2017年3月17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宣传教育阶段(2016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
第二阶段为自检自查和整改阶段(2016年11月26日至2017年2月28日);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3月1日至3月17日)。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增强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各业务主管部门履行消防安全法定职责的自觉性;在巩固学校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严格督查、督办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健全消防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
各单位在贯彻落实长春市、长春新区和学校冬防工作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冬防工作要加强“三个重点整治”(即: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整治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学生公寓主管部门、管理单位、日常管理人员落实安全职责情况;安全制度制定情况;安全检查、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违章使用电热器具查处情况;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场所。重点检查使用、储存、运输制度的落实情况;业务主管部门、化学实验室管理单位监督检查情况;实验室落实安全制度、人员培训情况;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建筑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情况;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申报、审批、备案情况;封闭、堵塞、占用消防疏散通道情况;人为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器材情况;私搭乱建阻碍消防救援通道情况。
(四)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落实情况;特殊工种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各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常识熟悉情况;消防应急灭火、疏散预案及演练情况;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以及隐患整治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冬季引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火灾高发期。各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从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认真分析和研究单位冬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冬防工作方案,对冬防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切实抓好冬防工作。
(二)各单位要强化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及“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三)要重点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分类排队,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要迅速研究,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解决时限,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尽快予以消除。
(四)要扎实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演练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冬季防火工作的有利时机,强化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冬防工作特点,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常识,进行消防应急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增强安全防火人人有责的自觉性,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