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综治字〔2016〕7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49号)文件精神和吉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为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结合学校实际,决定于即日起至6月底开展“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通过开展宣教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校园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巩固平安校园良好态势。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宣讲系列活动 各单位通过组织开展安全发展专题讲座、观看安全生产宣传片、学习安全生产教育读本等形式,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师生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提升安全素质。 (二)组织“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报、电视台、新闻网、电子屏、公众微信号等校园媒体,面向全校师生员工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传授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推动广大师生关心、关注安全工作,并自觉遵守校园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三)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贯彻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扎实做好校园消防、治安、交通、饮食卫生、校舍、自然灾害等各项防范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排查校园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各种基础建筑和设施;检修检测并保证校车及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运行良好,加强食品卫生防疫,确保食品安全;逐栋、逐户排查学校危旧房屋,及时维修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对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应立刻封存,停止使用,设置隔离带和警示标示,严禁人员入内,并适时拆除。 (四)举办安全知识类比赛 各学院(中心、所)、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应以生命安全教育为重点,通过主题演讲、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以班级为单位,举办安全知识类比赛,鼓励全体师生、家长积极参与,探索创新校园和家庭安全教育、家校互动机制,促进学生平安健康成长。 (五)组织应急演练活动 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等要求,各单位应结合本部门特点,围绕自然灾害避险、校车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项目,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保持疏散通道畅通,熟悉疏散路线,做到临危不乱,有序撤离,保障全员安全,严防拥挤踩踏。 三、活动要求 (一)校内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这一主题,根据吉林大学2016年校园安全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的整体部署及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相结合,有效促进安全工作深入开展。 (二)请于7月1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总结(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学校综治委办公室(中心校区商贸楼220室),电子版发送至baowc@jlu.edu.cn。联系人:马初,联系电话:85168794。各单位工作情况将纳入2016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验收范围。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