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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吉林大学汛期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

日期:2016-06-07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做好吉林大学汛期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



                    校综治字〔2016〕6号

校内各单位:

随着汛期的到来,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对校园安全存在潜在的风险,为落实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安全和建筑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校内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吸取近年来因自然灾害引发校园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切实按照通知要求,贯彻“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进行专门部署,健全信息通报、预警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主动关注气象信息,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做好洪水、台风、雷电、暴雨等自然气象灾害的防范工作。重要情况和信息第一时间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二、组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组织全面开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其一,对学校各类建筑物及围墙、护坡、护坎等附属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受台风、暴雨、洪水影响,而泡水、浸水、下陷、墙体透水松垮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应由专业部门鉴定,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使用;其二,对学校在建工程要加强防汛施工管理,设置必要的隔离设施,严格划分施工区和教学区,针对汛情提高水电线路、配电设施的检查频率,及时消除隐患。

三、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汛期预警方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遇有暴雨、台风的恶劣天气,可适当调整学生上课时间;如遇险情,相关管理人员和教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序疏导,有效施救,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四、加强防汛避险安全教育

开展防汛专题安全教育,利用班会、安全教育课、发放警示教育资料等形式,向师生普及预防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防溺水、防疫病、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基本常识;对于暴雨、洪水、校舍坍塌等灾害,组织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演练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附属中小学应将《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2016)》(见附件)发至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并将回执100%存档备查。通过家长会、电话、短信、微信群、QQ群等渠道就防溺水事故同每位家长联系一次,提醒学生家长加强孩子加强周末、节假日期间的监护。

各单位请于6月23日前将本单位开展的防汛工作部署、隐患排查、应急管理、教育演练情况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综治办邮箱baowc@jlu.edu.cn,联系人:马初,85168794。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