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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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迎新期间校园经商秩序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4-07-14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单位、师生员工:

为营造安全、有序的迎新环境,加强迎新期间校园内经商秩序的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此项工作。

一、学校将在指定位置划定临时展位,面向勤工助学的学生和校外合作协议的单位开放。由于展位有限,相关部门和保卫处将对临时展位进行严格审批,发放《临时展位许可证》。

二、与学校有关部门有合作协议的单位,须持合作协议到保卫处审批备案,取得《临时展位许可证》后,方可在指定地点从事商业活动。

三、校园内各经商网点要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将商品摆放至店面以外;未获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校园任何地点从事商业活动,违者按照《吉林大学校园经商秩序管理暂行规定》处理。

四、临时展位审批时间:8月25至8月28日

临时展位开放时间:8月29日8:00至8月31日18:00

中心校区临时展位审批地点:行政楼104房间,电话:85168793

其他校区临时展位审批地点为各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

附:《校园临时展位审批表》

保 卫 处

研究生管理处

学生工作部

后勤资产经营公司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