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暑假即将来临,学生已进入期末考试阶段,毕业生即将陆续离校,为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过假期,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学校公共财产以及师生利益不受侵害,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期期末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一)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假期安全工作方案,专人专职,部署落实;对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积极开展假前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各单位应督促师生强化自律意识,自觉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违章违规用火用电,严禁违规留宿外来人员;提醒师生在自习、购票、返乡、毕业离校、旅游、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等活动时要提高警惕,保管好个人财务,注意人身安全,防止被偷、被抢、被骗,避免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火灾事故,更不要参与非法的传销、传教、集会等活动。
(三)组织假前安全检查,整改校园安全隐患。各单位应于假期前结合学校“夏季攻坚”、“安全生产月”专项活动要求,再组织一次由安全责任人带队的治安、防火安全检查,不推诿、不拖延,尽速落实检查中发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一)各单位在暑假期间应避免组织大型集会活动,如必须组织学生活动,应提前将活动时间、地点、内容、人数、参加人员身份等情况报学校总值班室、保卫处及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审批、备案。活动中要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管,特别要杜绝违章用火用电。校园内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篝火晚会,严禁非法传教及带有政治性倾向的集会活动。
(二)各学院应对离校学生进行统一登记,学生离校后,由学院负责寝室贴封工作;对假期留校学生应进行合寝管理,男生合寝2人以上,女生合寝3人以上,并指定专人负责留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
(三)假期期间,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毒麻品、放射源,应认真落实日常使用及管理制度。暂不使用的上述物品,必须交回有关单位,统一存放,集中管理;单位贵重仪器、重要文件、涉密档案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各单位和个人严禁在单位存放现金、有价证劵、金银制品和私人贵重物品。
(四)暑假安排教学、实践活动的单位应加倍注意师生安全管理工作;除按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活动外,禁止各单位在校内开办各类临时补习班、培训班。
(五)无人居住、活动的楼宇要实行封楼管理;不需封楼的楼宇,门卫更夫要严格履行登记、验证制度,对人员、物品进出要加强监管。
(六)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值宿工作,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值班条件完备。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做好检查工作,认真填写检查记录,严禁空岗漏岗。
三、报送假期值班、留校学生信息
(一)各单位暑假值班表应于7月10日下班前分别报送到学校总值班室(党委办公室,中心校区行政楼625室)、保卫处(中心校区行政楼202室)及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各一份。党办电子邮箱:pco@jlu.edu.cn,联系电话85166349;保卫处电子邮箱:baowc@jlu.edu.cn,联系电话85167412;值班表应包括人员安排、值班地点、通讯号码等内容。
(二)合寝后的留校学生名单、房间分布情况、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于7月10日前报送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
四、保卫处假期办理各类手续方式
(一)暑假期间,校内各单位需办理“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工程申报”、“举办校园集会活动审批”、“发布、设置校园广告物品、宣传条幅审批”、“设置室外临时展位审批”等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到保卫处或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值班室办理。其中,涉及单位需在暑假期间实施内部装修、改造工程的,必须明确施工安全责任人,现场监督负责,确保施工安全。
(二)师生需要办理因私出国及无犯罪证明手续的,请于暑假期间每周三(7月23日、30日,8月6日、13日、20日、27日)上午8:00-11:00,按办理程序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到中心校区行政楼202室、221室、222室办理,联系电话分别为:85167412、85168201、85166344。
五、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值班报警电话
中心校区:85166110
大学城区:87010110
东区:85095110
北区(前卫):88499110
北区(朝阳):88502110
北区(新民):85619110
南湖校区:85152110
保 卫 处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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