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科级干部及工作人员重新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
综合办 |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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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
2013.05.03 |
吉林大学保卫处
校保字〔2013〕007号 签发人:宫皓宇
保卫处科级干部及工作人员重新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关于开展科级干部及管理人员重新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处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民主集中制,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任用,科学安置岗位,实现队伍结构优化。
二、组织领导
成立保卫处科级干部及工作人员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宫皓宇
成员:王忠厚 陈国忠 闫 君 刘英涛 李允权 公 辉
三、适用范围
吉林大学全民所有制在编在岗职工。
四、时间安排
5月5日:公布岗位及要求。
5月6日:岗位申报及资格审查。申报科级干部的人员于中午11时前将岗位申报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及述职材料报送行政楼103室。申报工作人员岗位于上午10时前将岗位申报表报送本科室负责人,由科室负责人报送行政楼103室。
5月7日: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竞聘述职。时间为早8时,地点为就业中心会议室(田家炳B座)。7时50分前所有述职人员应在会议室外集中等候。
5月7日,确定拟聘人选。
5月10日,报送拟任用科级干部及工作人员人选。
五、工作程序
(一)科级干部选聘
1、科级干部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一定的政策及理论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2)竞聘资格
第一、竞聘科级岗位的,年龄应未超过57周岁。
第二、提任科级职务,应当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第三、提任正科级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提任副科级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第四、提任正科级职务应担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管理工作满1年。提任副科级职务应当本科毕业从事管理工作满3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管理工作满1年。
第五、年度考核成绩或民主测评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第六、身体健康。
2、选拔任用方式
公开报名,竞聘上岗。
3、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就申报人年龄、学历、任职时间、届期考核成绩等内容予以资格审查。届期考核成绩作为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参考。
4、成立考评组并组织实施竞聘考评
成立由保卫处领导班子、群众代表组成的考评组。
申报人按第一志愿述职,述职时间5分钟,考评组对述职人员现场考评打分。
5、确定拟任用人选
领导小组根据申报人的届满考核成绩、述职考评成绩以及日常工作表现,集体讨论,民主酝酿,集中表决决定科级干部拟任用人选。对于无人申报或者有人申报但无合适人选的科级岗位,领导小组可在参加科级干部竞聘的人员当中择优任用。待全部拟任用人选确定,由领导小组征求学校主管领导意见后,上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审批。
6、未上岗人员安置
现岗科级干部,在聘任中未上岗任职的,改任相应级别职员。因年龄原因未上岗任职的,保持原岗位待遇基本不变。
7、轮岗交流制度
此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在同一岗位任职两届、届满考核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的科级干部要轮岗交流,并鼓励在同一岗位任职多年的科级干部换岗竞聘。
8、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原始资料管理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原始材料,归档保存,保存期4年。
(二)工作人员选聘
1、任用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爱岗敬业、团结同志。
(2)身体健康。
2、选聘方式
填写岗位申报表,公开报名。
3、拟聘人选确定
领导小组根据申报人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日常工作表现,民主酝酿,集中表决决定拟聘用人选。
具体岗位设置见校内通知。
保卫处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