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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2011年和2012年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安排

日期:2013-05-31 点击数: 来源:

保卫处科级干部及工作人员重新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综合办

来源:


发表日期:

2013.05.03

校保字〔2013007签发人:宫皓宇

保卫处科级干部及工作人员重新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关于开展科级干部及管理人员重新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处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民主集中制,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任用,科学安置岗位,实现队伍结构优化。

二、组织领导

成立保卫处科级干部及工作人员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宫皓宇

成员:王忠厚 陈国忠 闫 君 刘英涛 李允权 公 辉

三、适用范围

吉林大学全民所有制在编在岗职工。

四、时间安排

5月5日:公布岗位及要求。

5月6日:岗位申报及资格审查。申报科级干部的人员于中午11时前将岗位申报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及述职材料报送行政楼103室。申报工作人员岗位于上午10时前将岗位申报表报送本科室负责人,由科室负责人报送行政楼103室。

5月7日: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竞聘述职。时间为早8时,地点为就业中心会议室(田家炳B座)。7时50分前所有述职人员应在会议室外集中等候。

5月7日,确定拟聘人选。

5月10日,报送拟任用科级干部及工作人员人选。

五、工作程序

(一)科级干部选聘

1、科级干部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一定的政策及理论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2)竞聘资格

第一、竞聘科级岗位的,年龄应未超过57周岁。

第二、提任科级职务,应当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第三、提任正科级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提任副科级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第四、提任正科级职务应担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管理工作满1年。提任副科级职务应当本科毕业从事管理工作满3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管理工作满1年。

第五、年度考核成绩或民主测评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第六、身体健康。

2、选拔任用方式

公开报名,竞聘上岗。

3、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就申报人年龄、学历、任职时间、届期考核成绩等内容予以资格审查。届期考核成绩作为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参考。

4、成立考评组并组织实施竞聘考评

成立由保卫处领导班子、群众代表组成的考评组。

申报人按第一志愿述职,述职时间5分钟,考评组对述职人员现场考评打分。

5、确定拟任用人选

领导小组根据申报人的届满考核成绩、述职考评成绩以及日常工作表现,集体讨论,民主酝酿,集中表决决定科级干部拟任用人选。对于无人申报或者有人申报但无合适人选的科级岗位,领导小组可在参加科级干部竞聘的人员当中择优任用。待全部拟任用人选确定,由领导小组征求学校主管领导意见后,上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审批。

6、未上岗人员安置

现岗科级干部,在聘任中未上岗任职的,改任相应级别职员。因年龄原因未上岗任职的,保持原岗位待遇基本不变。

7、轮岗交流制度

此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在同一岗位任职两届、届满考核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的科级干部要轮岗交流,并鼓励在同一岗位任职多年的科级干部换岗竞聘。

8、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原始资料管理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原始材料,归档保存,保存期4年。

(二)工作人员选聘

1、任用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爱岗敬业、团结同志。

(2)身体健康。

2、选聘方式

填写岗位申报表,公开报名。

3、拟聘人选确定

领导小组根据申报人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日常工作表现,民主酝酿,集中表决决定拟聘用人选。

具体岗位设置见校内通知。

保卫处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