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保卫处
校保字〔2013〕005号 签发人:宫皓宇
保卫处关于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预案
为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校园稳定,根据《吉林大学维护稳定工作预案》,结合保卫处的实际工作,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一、组织机构
保卫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 长:宫皓宇
副组长:王忠厚、陈国忠、闫 军、刘英涛、张柏军、
韩 宇、刘子玉、王永文
成 员: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工作小组的组长、副组长负责传达落实学校工作要求,指挥工作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各校区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二)加强防控期间各校门的出入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1、实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卫生防疫、教育管理等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由校办批准后方可进入;新闻媒体等单位因工作关系需要进入校园的,由宣传部批准后方可进入;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学校。
2、加强车辆进出校门的管理。校内车辆须凭机动车校内通行证进入校园;外来车辆及无证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学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登记及对车内人员检查等措施,并经过许可后进入校园。
3、根据疫情、灾情等具体情况,经学校批准可以对允许进入校园的人员测量体温,必要时实施“封校”管理。
4、各校区校卫队队长具体负责校门的工作安排及管理,校卫队员必须按时到岗执勤,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实际情况需要,每门加派两名保卫干部参加门岗执勤,保证门岗24小时执勤。
(三)加强校园治安巡逻和检查工作,清除未被批准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加强教工、学生公寓的管理,严禁私自容留闲杂人员住宿;加强防控期间校园活动的管理,严禁开展各种集会等人员聚集的活动;如实际情况需要,要求非必要性营业场所一律停业,保障校园疾病防控期间的正常生活、学习秩序。各校区治安工作负责人具体落实工作安排,校园110队员必须按时到岗巡逻,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四)加强疾病防控期间校内隔离点的安全管理工作,校区保卫办公室负责人及治安工作负责人要及时调派警力安排好校内隔离点的安全保卫工作,执行隔离点的24小时执勤看护制度,保证每班次执勤人员不少于2人,确保隔离区域内的安全稳定。
(五)加强疾病防控期间校内的安全信息收集工作,调研科要充分发挥信息安全员作用,积极做好舆情收集和分析工作,特别是对师生中对流行性疾病的认识及心理情况做好调查,及时向校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研判材料。
(六)做好一线执勤人员卫生防护用品的保障发放工作。保卫处综合办负责疾病防控期间保卫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积极与学校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调配发放保障用品,保证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七)处内各部门在疾病防控期间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正常安保工作的开展,调研、治安、防火干部在积极配合校卫队查验入校人员等工作的同时,要坚持做好本职工作,全面加强非常时期的校园保卫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全体执勤人员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迟到早退,要服从命令、听指挥,发生问题及时向负责领导请示汇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防止事态扩大。
(二)各工作组之间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强化整体工作意识,加强与其他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
(三)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保证管理措施落到实处,执勤人员统一着警服或校卫队服,穿黑皮鞋,大衣,可以戴手套,必要时还应佩戴口罩、穿着防护服,工作人员要语言文明、动作准确、管理到位。禁止和师生及来访人员发生矛盾、冲突。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