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办理临时动用明火(电)作业流程
1.按实际情况填写《吉林大学临时动用明火(电)作业备案表》(见附件);
2.《吉林大学临时动用明火(电)作业备案表》加盖申请单位和施工单位公章;
3.携带作业人身份证、特种作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
4.施工单位负责人持《吉林大学临时动用明火(电)作业备案表》到作业所在校区消防科办理备案工作。
5.联系方式
中心校区:保卫处消防科(商贸楼206室)
电话:85168119
新民校区:新民保卫办公室(医学部机关楼119室)
电话:85619119
朝阳校区:朝阳保卫办公室(朝阳校区保卫办公楼201室)
电话:88502119
前卫北区:朝阳(北区)保卫办公室(前卫北区生活服务中心楼207室)
电话:88499119
南岭校区:东区保卫办公室(东区学生七公寓校园警务107室)
电话:85095265
南湖校区:南湖校区保卫办公室(南湖校区办公楼105室)
电话:85152237
和平校区:西区保卫办公室(西区行政楼522室)
电话:8783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