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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办理临时动用明火(电)作业备案流程

日期:2021-07-02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办理临时动用明火(电)作业流程

 

1.按实际情况填写《吉林大学临时动用明火(电)作业备案表》(见附件);

2.《吉林大学临时动用明火(电)作业备案表》加盖申请单位和施工单位公章;

3.携带作业人身份证、特种作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

4.施工单位负责人持《吉林大学临时动用明火(电)作业备案表》到作业所在校区消防科办理备案工作。

5.联系方式

中心校区:保卫处消防科(商贸楼206室)

电话:85168119

新民校区:新民保卫办公室(医学部机关楼119室)

电话:85619119

朝阳校区:朝阳保卫办公室(朝阳校区保卫办公楼201室)

电话:88502119

前卫北区:朝阳(北区)保卫办公室(前卫北区生活服务中心楼207室)

电话:88499119

南岭校区:东区保卫办公室(东区学生七公寓校园警务107室)

电话:85095265

南湖校区:南湖校区保卫办公室(南湖校区办公楼105室)

电话:85152237

和平校区:西区保卫办公室(西区行政楼522室)

电话:8783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