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办理临时动用明火(电)作业流程
1.按实际情况填写《吉林大学临时动用明火(电)作业申请表》(见附件);
2.《吉林大学临时动用明火(电)作业申请表》加盖申请单位和施工单位公章;
3.携带作业人身份证、特种作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
4.施工单位负责人持《吉林大学临时动用明火(电)作业申请表》到作业所在校区消防科办理。
5.联系方式
保卫处消防科(中心校区):商贸楼206室
电话:85168119
北区保卫办消防科(朝阳):朝阳校区保卫办公楼201室
电话:88502119
北区保卫办消防科(前卫):前卫北区生活服务中心楼207室
电话:88499119
北区保卫办消防科(新民):医学部机关楼119室
电话:85619119
东区保卫办消防科:东区学生七公寓校园警务107室
电话:85095265
南湖校区保卫办消防科:南湖校区办公楼105室
电话:85152237
西区保卫办消防科:西区行政楼522室
电话:8783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