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校园道路交通秩序,提高师生员工文明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开展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畅通、安全、有序、文明”的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治理校园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校园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等措施,增强广大师生员工交通安全责任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改善校园道路交通动态和静态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对中心校区部分路段交通组织进行调整
为提高校园道路交通通行效率,全力治理校园道路拥堵部位,进一步方便师生出行并保障师生安全,经研究在校园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决定对中心校区实施工作日全天分时段部分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详情见附件)
特别提醒:请有教学任务的老师,提前做好规划,以免影响教学任务。
(二)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一次系统性、全覆盖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升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号召师生员工为构建文明有序的校园道路交通环境做出贡献。
2.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组织学生召开“交通安全,人人有责”主题党日、团日、主题班会等活动,倡导“文明交通,从我做起”,进一步提升大学生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能力。
3.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开展校园文明交通内容宣传,营造浓厚校园宣传氛围。
4.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
(三)开展校园道路交通违章违规治理
1.整治重点。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校园交通秩序,重点排查整治机动车校园内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逆向行驶、不礼让行人、超速行驶和非机动车不按指定区域停放、占道停放、骑飞车、抢行、非交通工具上路以及其他违反相关法规、制度等行为。
2.整治措施。
(1)年度内校内师生员工的车辆有3次校园交通违章的,将取消该车辆进入校园一个月的权限,一个月后须由本人申请、单位复核,经保卫部门审批后恢复进入校园权限,并将此项内容作为年度治安综合治理检查验收重要考评依据。
(2)年度内校外车辆有1次校园交通违章的,取消该车进入校园权限。
(3)对校园机动车违规行为,学校保卫人员有权现场纠正。对不服从管理的,取消该车进入校园权限;情节严重的,报送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对校园非机动车违规行为,学校保卫人员有权现场纠正。对不服从管理的,校内人员报送其所在单位(学院)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依规进行处理;校外人员报送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
1.开展校园交通联合治理。保卫、后勤等部门密切合作,开展联合治理行动,清理整顿校园商家“占道经营”;清查清理宣传牌、线路、树木、临时建筑遮挡交通设施;清理停车场占用、挪用等问题;清查违规占道施工和其他占道行为。
2.开展无牌无证的电动两轮车治理。根据《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无牌无证电动车及其他不合规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和在校内行驶,并定期联合交警部门进校执法,对无牌无证车辆进行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校园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广泛宣传,齐抓共管,落实到位。
(二)各单位要将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行为作为日常考核考评依据,切实提升师生员工“校园安全,人人有责”的校园安全意识。
(三)广大师生员工要认真遵守交通安全相关的法规、制度,自觉参与到“规范安全,文明交通”的宣传和倡导中来,成为礼让先行的实践者、守护者、传播者,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
附件:中心校区部分路段交通组织调整图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