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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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2-27 点击数: 来源:

校综治字〔2019〕12号


校内各单位:

时近岁末年初,寒假将至,为切实维护我校安全稳定局面,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近期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当前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岁末年初,元旦、寒假、春节在即,节日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冰雪、寒流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单位(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以对全体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结合本年度安全大检查情况,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安排专人落实本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要害部位、危险化学品及毒麻品、水电气设施等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严格管理毒麻品、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

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师生注意防火、防盗抢、防范诈骗;自觉抵制传销和校园贷活动;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师生假期外出往返途中安全教育;提醒在图书馆、通宵自习室、体育场馆等场所学习、活动的同学加强个人贵重物品和人身安全的防护,晚间出行要结伴;在校园内如遇危险及时向校园“110”报警求助。

三、严格校园管理规定,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按照校园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各单位组织大型活动或进行新改、扩建、装饰装修工作的应提前到所在校区保卫部门履行审批或报备手续;寒假期间用人用工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将流动人员信息及时到保卫部门报备,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存有贵重仪器、重要文件、涉密档案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严禁单位和个人在办公场所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金银制品和私人贵重物品。

四、加强宿舍楼宇管理,进一步做好假期留校学生安全工作。

各学院(中心、所)应提示假期离校学生将个人贵重物品带走,如不便携带需统一保管的,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生离校后,由学院(中心、所)负责寝室贴封工作;各学院(中心、所)要对假期留校学生进行合寝,男生合寝2人以上,女生合寝3人以上,并指定专人负责留校学生日常管理,登记留校学生名单和联系方式,经常督促检查,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无人居住、活动的楼宇要实行封楼管理,不需封楼的楼宇,要严格履行出入登记、验证制度,对人员、物品的进出要加强管理。

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加强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

各单位(部门)要在假期前安排好本单位值班值宿工作,严禁空岗、漏岗,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值班人员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

各单位寒假值班表电子版应于2019年1月10日前发送到邮箱baowc@jlu.edu.cn并将纸质版报送至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中心校区各单位纸质版值班表报送保卫处校园110值班室(中心校区商贸楼),值班表应包括人员安排、值班地点、通讯方式等内容。

合寝后的留校学生名单、房间分布情况、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一并于2019年1月10日前报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吉林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