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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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假前及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7-01 点击数: 来源:

校综治字〔20204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假前及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当前及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校内各单位要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大局出发,认真组织召开假前安全工作会议,制定暑假期间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责任,明确职责。对本单位责任区尤其是重点要害部位应由安全责任人组织安全大检查,按照《吉林大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校党发〔20194号)的责任分工,围绕消防、危化品、校舍、自然灾害防范、防雷设施等重点领域自行开展细致全面的安全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 严格校园管理规定,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全面落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校发〔2020155号)要求,校内各单位在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工作的应提前到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办签订安全责任书,用人用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将流动人员信息及时到保卫部门报备,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在单位存放现金和私人贵重物品,对贵重仪器、重要文件、涉密档案要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三、加强假期楼宇和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

对无人居住、活动的楼宇要实行封楼管理,不需封楼的楼宇,门卫更夫要严格履行登记、验证制度,对人员、物品进出要加强监管;各教学单位(中心、所)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留校学生加强自我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注意自身安全,严禁私自外出活动。

四、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在假前安排好本单位值班值宿工作,严禁空岗、漏岗,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值班人员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

各单位暑假值班表电子版于202075日前发送到保卫处邮箱:baowc@jlu.edu.cn;各单位值班表以纸质版报送至所在校区保卫办。

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值班报警电话:

中心校区:85166110

大学城区:87010110

北区(前卫):88499110

北区(朝阳):88502110

北区(新民):85619110

东区:85095110

南湖校区:85619110

西区:87836000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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