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综治字〔2020〕11号
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部署,对当前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安全责任
岁末年初,元旦寒假春节在即,节日出行、集会等各种活动增多,同时受疫情以及低温、冰雪、寒流等恶劣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单位(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以对全校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要以问题为导向,超前分析、研究岁末年初安全工作整体形势和规律,查找和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努力消除各类事故苗头和隐患,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提升安全防范和管理能力
一是切实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岁末年初,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类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如火灾、交通等安全事故较多,盗窃、网络、电信诈骗案件等有所增加,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和注意事项。重点加强冬季防火安全教育,教育师生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要使师生掌握初期火灾处置和逃生疏散的基本方法;加强师生疫情防控安全教育,提升师生疫情防控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聚集、不扎堆,出入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地方疫情防控工作,出示健康码或进行扫码,接受体温检测,减少感染风险;加强师生放假返家途中安全教育,要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是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各单位(部门)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全面深入开展覆盖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以及水电气设施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等方面,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落实到人,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相关单位(部门)进行整治,切实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是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校园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各单位组织大型或进行新改、扩建、装饰装修工作的应提前到保卫处和所在校区保卫办履行审批或报备手续;寒假期间用人用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将施工住宿及流动人员信息及时报送到保卫处治安科(中心校区商贸楼222室)和各校区保卫办;对存有贵重仪器、重要文件、涉密档案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严禁单位和个人在办公场所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金银制品和私人贵重物品。
四是切实做好留校学生安全。各学院(中心、所)应提示假期离校学生将个人贵重物品带走,如不便携带需统一保管的,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生离校后,关好门窗,防止暖气冻裂,出现漏水现象;各学院(中心、所)要对假期留校学生进行合寝,男生合寝2人以上,女生合寝3人以上,并指定专人负责留校学生日常管理,登记留校学生名单和联系方式,经常督促检查,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无人居住楼宇要实行封楼管理,不需封楼的楼宇,要严格履行出入登记、验证,对人员、物品的进出要加强管理;提醒学生在图书馆、通宵自习室、体育场馆等场所加强个人贵重物品和人身安全的防护,在校园内如遇危险及时向校园“110”求助。
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加强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
各单位(部门)要在假前安排好本单位值班值宿工作,严禁空岗、漏岗,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值班人员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
各单位(部门)寒假值班表电子版应于2021年1月15日前发送至保卫处邮箱:baowc@jlu.edu.cn。并将纸质版送至所在校区保卫办,中心校区各单位(部门)纸质版值班表报送保卫处综合科(中心校区商贸楼217室),值班表应包括人员安排、值班地点、通讯方式等内容。
各学院(中心、所)将合寝后的留校学生名单、房间分布情况、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于2021年1月15日前报送至保卫处综合科(中心校区商贸楼217室)和所在校区保卫办。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吉林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