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吉林大学2019年校园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6-14 点击数: 来源:

校综治字〔2019〕7号

校内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9〕65号)的文件精神,以长春市国家卫生城市第三次复审迎检工作为契机,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两个半月(6月13日-8月27日)的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邴 正 冯正玉

成员单位:保卫处(综治办)、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财务处、资产管理与后勤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工会、东区综合办公室、北区综合办公室、西区综合办公室、南湖校区综合办公室、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大数据和网络管理中心、基础教育办公室、后勤服务集团、体育学院、校医院。

由资产管理与后勤处、保卫处(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各单位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二、大排查的主要内容

(一)校园环境安全方面

1.校门(校旗)等标志物、校园雕像、园林小品、水体、景石等校园物质文化景观是否有破损或安全隐患;

2.二次供水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管理不规范问题;

3.道路边石和方砖是否有破损或缺失情况,路面是否有积水,绿地、铺装道路排水防涝状况是否通畅;

4.是否存在枯死树木未及时清理,人行过道边缘树木是否存在修剪不及时不到位,是否存在过大过密树冠、与电线有矛盾的枝杈;

5.区域绿植是否有病虫害发生,是否及时治理、防控;

6.垃圾是否有落地现象,垃圾中转站周边防鼠设施是否齐全;

7.广告、宣传标语等是否及时清理。

8.校园围墙是否有倒塌、破损及年久失修情况。

(二)校园交通秩序安全方面

1.教职工自驾车辆及外来车辆出入校园管理是否规范;

2.是否存在违规超速行驶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停车情况;

3.自行车是否有乱停乱放的情况,清理是否及时。

(三)消防安全方面

1.消防设备、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2.消防管控和制度落实是否到位;

3.用电行为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整齐规范,有无私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情况,有无使用违章电器行为;

4.室内外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位置是否准确并能够正常使用。

(四)饮食安全方面

1.食堂材料采购、食品加工、运输、销售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制度执行是否到位;

2.食堂环境卫生安全监管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是否到位;安监机制是否落实;

3.食堂设施运行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供水、供电、供气、电梯运行、浴池等安全方面

1.供水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2.供电线路、设备运行情况;

3.供气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管线(井)隐患排查情

况。

(六)实验室安全方面

1.危(化)品使用管理情况;

2.对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实验室用品仓库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登记、保管、领取、使用、回收、销毁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以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3.实验废弃物处理流程及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七)学生宿舍安全方面

1.用水、用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学生宿舍服务设施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校舍墙体有无下沉、裂缝,房梁和承重柱是否损坏或出现裂缝;校舍外墙皮、室内顶棚等是否有鼓包脱落;

4.楼梯、扶手是否存在松动破损等不安全因素;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是否牢固。

(八)体育场馆、健身设施方面

1.体育场馆使用管理情况;

2.体育、健身设施运行状况,维修管理及安全防护是否及时到位。

(九)建设工地管理方面

1.卫生环境状况,是否有旱厕;

2.安全机制是否健全、制度执行是否到位;

3.监管机制是否落实;

4.是否存在违章建筑和设施,清理是否及时等。

(十)网络通信设施、管理运行方面

1.通信、网络及监控管线、管井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网络通信硬件设施维护管理机制是否落实。

(十一)学校礼堂、会议中心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三、时间安排

排查时间:6月13日-6月21日

整改时间:6月23日-8月24日

复检时间:8月25日-8月27日

四、职责分工

在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此次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保卫处(综治办):负责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工作总体协调;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负责中心校区治安、消防、交通隐患的排查及相关整改工作;

2.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及监督、指导各学院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3.财务处:负责校园安全工程项目应急预算编制和专项整改工作资金的落实。

4.资产管理与后勤处:负责中心校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督办工作;负责全校供水、供电、供气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落实和督办工作(单项工程5万以上项目);负责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特种设备(电梯等)、公共楼宇、公共设施、附属设施及消防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的督办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明德物业等服务外包单位合同内的供水、供电、供气、空调等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及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工作。

5.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全校实验室设备及危(化)品、辐射和生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督办工作。

6.基建处:负责校园内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7.工会:负责日新楼、尤其是游泳馆及商业网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督办工作。

8.各校区综合办公室:负责本校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本校区饮食卫生安全、特种设备(电梯等)、公共楼宇、公共设施、附属设施及消防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工作; 负责本校区治安、消防、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及相关整改工作;

9.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运营车辆、投资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0.大数据和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校园网络、通信、监控管网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督办工作。

11.基础教育办公室:负责附属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12 .后勤服务集团:负责各校区(后勤服务外包区域除外)给排水、供电、燃气、电话、浴池、食堂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单项工程5万以下项目)落实工作以及校园环境卫生排查及整改工作。

13.体育学院:负责检查体育场馆安全使用情况以及体育、健身器材、设施的维修管理及安全防护。

14.校医院:负责校医院所属各单位的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5.各部门、各学院(中心、所)负责本单位的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大局意识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校园安全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配合长春市国家卫生城市第三次复审工作为契机,结合我校《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安全生产月” 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校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促进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和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希望各单位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学生毕业季、学校迎新、校友回家创造良好环境,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2.各负其责,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工作。比照排查职责分工中涉及本单位、本部门区域、部位的问题,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人员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情况要登记造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或本单位无力整改的,要及时逐级上报,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标准,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单位及责任人,确保如期整改到位。

3.扎实推进,按时形成报告

各单位将开展的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情况形成报告,对于本单位无力整改的隐患,按属地化管理原则,中心校区各单位直接报送学校相应职能部门;其他校区报所在校区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学校相应职能部门;学校相应职能部门于8月20前上报给校综治办,由校综治办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学校。

4.加强督办,确保工作成效

8月27日前,保卫处(综治办)和各校区综合办公室在暑假迎新前组织全校各校区、相关部门、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改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单位提出表扬;对排查、整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提出批评并上报学校。

联系人:闫 君 姜高芝 联系电话:85168794

电子邮箱:baowc@jlu.edu.cn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吉林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