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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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大学2019年春季校园安全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3-07 点击数: 来源:

校综治字〔2019〕2号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持续巩固校园安全稳定良好态势,汲取近期我省先后发生几起燃气泄漏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教训;根据《关于对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紧急通知》(吉安委〔2019〕2号)、《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吉安委〔2019〕12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自即日起至“五.一”前,学校将实施春季校园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校园内燃(煤)气、危化品、毒麻药品、校园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开展“销号式”整改、“跟踪式”暗查,切实将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倡导健康、科学的学习、生活规范,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

二、工作任务

(一)提高认识,全面加强安全防范

针对春季气温逐渐回升且不稳定、人流车流物流剧增、用水用煤用电增加,安全风险不断增加,处于事故易发期、多发期,确保校园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各单位要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应全面落实本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吉林大学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开展“拉网式”自检自查工作,巩固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列出安全隐患清单,明确整治标准和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抓手、能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突出重点整治,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开展以燃(煤)气安全、食品安全、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

针对燃(煤)气安全,重点排查整治食堂、日新楼商业区经营管理,加强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等环节监管,对管网、调压站、阀门井、引入管等所有部位,逐家排查、逐项检查,全面排查、彻底治理安全隐患;

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安全工作和饮用水监测监察,落实《餐饮服务安全管理条例》,确保校园饮食安全;加强流行性传染病监控,坚决防止出现重大疫情;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建立档案数据库,重点加强实验室危化品的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隐患,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

依据《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规范建设,严查宿舍、实验室、超市、商业网点等场所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

加强校园内交通秩序管理,严格治理车辆不按规定到停车场、停车泊位停车,随意占用道路,堵塞楼门、消防通道停车,超速、逆行、酒驾、练车等影响交通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的行为。

(三)狠抓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风险

校内各单位要对在开展的春季安全整治专项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逐一组织“回头看”复查,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治理到位。对仍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检查,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要保持严查严管的思想不松、力度不减,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排查落实当前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等情况,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点,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防范意识

校内各单位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演练,促进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常态化;春季学期内至少开展2次关于防火、防盗、防诈骗、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的专题讲座和实践技能演练;及时提醒师生关注社会上出现的新型诈骗、盗抢犯罪手段,加强人身财产安全防范。

(五)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着力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模拟演练反复检验信息披露、应急决策、联络协调、善后处置等工作程序各环节的可靠性和适用性,不断修正和完善预案,以实现快速预警、快速反应、快速动员、快速处置的工作效能。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业务指导单位要尽职履责,加强对归口单位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安全工作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把安全管理作为常态化重要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严密部署安排,细化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

(三)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尤其加大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突出问题监控和整改力度,安全检查要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隐患问题要责任清晰、台账清楚,整改工作要控增量、减存量、措施得力,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要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资源投入、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五到位”。

(四)各单位于5月1日前,将进展情况纸质文件经本单位负责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商贸楼保卫处20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baowc@jlu.edu.cn

联系人:姜高芝 联系电话:85168794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吉林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