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字〔2018〕6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2018学年度暑假期间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吉教安字〔2018〕1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假前及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度过安全、愉快、文明的假期,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好假期安全工作
校内各单位应及时召开假前安全工作会议,制定假期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责任,明确职责。对本单位责任区尤其是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应由安全责任人组织带队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履行安全工作审批程序
(一)暑假期间各单位应避免组织大型集会活动,如必须组织活动,应提前将活动时间、地点、内容、人数、参加人员身份等情况报学校总值班室、保卫处(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审批、备案。活动中要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活动安全,并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特别要杜绝违章用火用电。
(二)暑假期间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要遵照学校有关规定到各校区保卫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工程人员和施工现场要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违规施工。
三、加强楼宇和留校人员安全管理
(一)无人居住、活动的楼宇要实行封楼管理;不需封楼的楼宇,门卫更夫要严格履行登记、验证制度,对人员、物品进出要加强监管。
(二)各学院应对离校学生进行统一登记,学生离校后,由学院负责寝室贴封工作;对假期留校学生应进行合寝管理,要求3人以上合寝居住,并指定专人负责留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
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根据《吉林大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校党发〔2017〕129号)的工作分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设施、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等自主开展细致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的隐患因素。
五、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各单位在假前要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员工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
督促留校学生加强自我管理,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严禁违章违规用火用电,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提醒师生员工在自习、购票、返乡、回校、旅游、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俭学等活动时要提高警惕,保管好个人财务,注意人身安全,防止被偷、被抢、被骗,避免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火灾事故,不要参与非法的贷款集资、传销、传教、集会等活动。
六、多举措完善安全管理工作
(一)假期期间,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毒麻品、放射源,应从严落实管理制度。暂不使用的上述物品,必须交回有关单位,统一存放,集中管理;单位贵重仪器、重要文件、涉密档案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各单位和个人严禁在单位存放现金、有价证劵、金银制品和私人贵重物品。
(二)各教学单位(中心、所)要建立假期家校联系机制,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灵活有效方式,保持和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督促家长依法履行法定监护责任。
(三)附属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利用假期维护、保养、更新安防设施、器械,完善校园安保防控体系,确保安防设施、器械开学正常运行。
七、报送假期值班、留校学生信息
(一)各单位值班表须于7月6日(星期五)16时前,以电子版方式分别发送到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邮箱(党办邮箱:pco@jlu.edu.cn;校办邮箱:pro279@jlu.edu.cn;保卫处邮箱:baowc@jlu.edu.cn)。
(二)合寝后的留校学生名单、房间分布情况、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于7月6日前报送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中心校区报送保卫处治安科(中心校区商贸楼222室)。
(三)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值班报警电话:
中心校区:85166110
大学城区:87010110
北区(前卫):88499110
北区(朝阳):88502110
北区(新民):85619110
东区:85095110
南湖校区:85152110
西区:87836000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