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综治字〔2018〕5号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69号)、吉林省教育厅《2018年吉林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方案》(吉教安〔2018〕1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吉林大学“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学校,着力提升师生员工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维护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单位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通过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学习读本、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帮助师生员工巩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普及安全理念和提升安全素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校园。
(二)开展“6.16”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单位要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学校内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并为广大师生和家长提供学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的咨询服务。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单位要继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校办企业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彻底摸清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底数,认真辨识安全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源、毒麻品、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防范和管控措施。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剖析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拥挤踩踏、学生欺凌、电信诈骗、网络沉迷等校园安全典型事故案例,组织观看相关安全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深刻吸取教训;开展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安全教育大讨论、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推动完善措施,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五)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
各单位可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精心创作一批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作品等安全文化精品,经校综治办审核筛选后择优集中展示。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将此次专项活动与全年校园安全工作相结合,要专题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全面推动和有效促进安全工作深入开展。
(二)求真务实,强化督导。各单位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创造性地设计符合教育特点、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务求实效;同时要以“五落实”标准,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本单位安全防范措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利用各类媒体、文化阵地,营造师生员工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與论氛围。
(四)各单位于6月29日前向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其中纸质版总结须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aowc@jlu.edu.cn。联系电话:85168794。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