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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7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日期:2018-01-02 点击数: 来源:

校发〔2018〕2号

校内各单位:

2017年,校内各单位按照《吉林大学2017年消防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单位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消防工作任务,确保了学校消防安全。

经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考评,决定评选化学学院等29个单位为2017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评选黄河等74名同志为2017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先进个人。

附件:2017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吉 林 大 学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