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7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校保字(2017)12号
2017年,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学校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全体保卫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平安校园”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经民主推荐和处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评选于闯等52名同志为2017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
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 闯 才顺国 王国瑞 马志博 王吕新 王百富 王忠刚 王恩发 王孝坤 付云龙 代 强 史财富 白常禹 艾维斯 刘海江 王春明 吕 峥 孙立军 安二利 朱苾瀛 吴琪琨 韩 冲 宋 伟 张云超 张爱超 李 瑞 李丹峰 姜高芝 李文光 陈立杰 李文明 李明伟 李春权 李春新 杜延伟 迟 雨 陈修祥 周东升 周春雨 武 智 李思徉 郑立君 修建成 姚海亮 胡作斌 赵 明 赵 松 徐继萱 曾 光 陈 亮 谭喜春 魏延涛
保卫处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