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7〕27号
校内各单位:
2016年,各单位按照学校年度消防工作方案和要求,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消防工作任务,确保了学校消防安全。
经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考评,决定评选29个单位为“2016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评选80名同志为“2016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先进个人”。
附件:2016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吉 林 大 学
2017年1月18日
关于表彰2016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