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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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假前及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7-03 点击数: 来源:

综治字(2017)7号

校内各单位:

暑假即将来临,为做好假前和假期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假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一)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召开假前安全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假期安全工作方案,专人专职,部署落实,尤其对责任区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违章违规用火用电,严禁违规留宿外来人员;提醒师生员工在自习、购票、返乡、回校、旅游、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等活动时要提高警惕,保管好个人财务,注意人身安全,防止被偷、被抢、被骗,避免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火灾事故,不要参与非法的贷款集资、传销、传教、集会等活动。

(三)组织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各单位应于假期前组织一次由安全责任人带队的安全检查,不推诿、不拖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二、加强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一)各单位在暑假期间应避免组织大型集会活动,如必须组织活动,应提前将活动时间、地点、内容、人数、参加人员身份等情况报学校总值班室、保卫处(中心校区商贸楼二楼)及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审批、备案。活动中要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活动安全,并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特别要杜绝违章用火用电。

(二)各学院应对离校学生进行统一登记,学生离校后,由学院负责寝室贴封工作;对假期留校学生应进行合寝管理,男生合寝2人以上,女生合寝3人以上,并指定专人负责留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

(三)假期期间,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毒麻品、放射源,应认真落实日常使用及管理制度。暂不使用的上述物品,必须交回有关单位,统一存放,集中管理;单位贵重仪器、重要文件、涉密档案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各单位和个人严禁在单位存放现金、有价证劵、金银制品和私人贵重物品。

(四)暑假期间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要遵照学校有关规定到各校区保卫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并认真加强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五)暑假安排教学、实践活动的单位应加倍注意师生安全管理工作;除按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活动外,禁止各单位在校内开办各类临时补习班、培训班。

(六)无人居住、活动的楼宇要实行封楼管理;不需封楼的楼宇,门卫更夫要严格履行登记、验证制度,对人员、物品进出要加强监管。

(七)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值宿工作,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值班条件完备。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做好检查工作,认真填写检查记录,严禁空岗漏岗。

三、报送假期值班、留校学生信息工作

(一)值班表须于7月7日16时前,以电子版方式分别发送到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邮箱(党办邮箱:pco@jlu.edu.cn;校办邮箱:pro279@jlu.edu.cn;保卫处邮箱:baowc@jlu.edu.cn)

(二)合寝后的留校学生名单、房间分布情况、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于7月7日前报送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中心校区报送保卫处治安科(中心校区商贸楼222室)。

四、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值班报警电话

中心校区:85166110

大学城区:87010110

北区(前卫):88499110

北区(朝阳):88502110

北区(新民):85619110

东区:85095110

南湖校区:85152110

西区:87836000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