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6年度保卫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校保字〔2016〕8号
2016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保卫工作秉持“爱岗敬业、清正廉明、甘于奉献、服务师生”的理念,以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扎实推进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为表彰2016年度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中勇于担当、业绩突出先锋模范,经过民主推荐和处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评选于闯等59名同志为2016年度保卫工作先进个人。希望全体同志在2017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创造更大业绩。
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 闯 于 珺 马志博 孔繁昌 王百富 王忠刚
车 路 付国军 史财富 巨 明 田 刚 白常禹
孙立军 安二利 曲学亮 朱苾瀛 吴井云 吴琪琨
宋 伟 张宝民 张彦君 张爱超 张雪刚 李 明
李丹枫 李云新 李欣泽 李思徉 李春权 杜延伟
杨 军 杨文龙 沈光福 迟 雨 陈 亮 陈 罡
陈立杰 周春雨 武 智 郑 浩 修建成 姚青海
姜 涛 姜高芝 胡力文 胡作斌 赵 松 赵建强
徐继萱 殷志成 袁庆国 郭金勇 梁丛金 矫 伟
程 龙 鲁玉锋 魏 平 魏 来 魏清君
保卫处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