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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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三节”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2-23 点击数: 来源:

校综治字(2016)18号

校内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12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三节”及寒假期间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校园和谐稳定,各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安全责任制,排查整改隐患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在寒假前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做好本单位的重点要害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及毒麻品、水电气设施等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尤其是要严格管理毒麻品、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和生产经营场所。

二、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加强防范措施

各单位组织大型活动或进行新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的必须按照规定提前到所在校区保卫部门履行审批及报备手续。

寒假期间用人用工的单位要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将流动人员信息及时到保卫部门报备,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好单位贵重仪器、重要文件、涉密档案;严禁单位和个人在办公场所存放现金、有价证劵、金银制品和私人贵重物品。

三、认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活动

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安全教育,告诫师生注意防火、防盗抢,严禁违章用火用电或从事违法活动,注意节假日出行安全;提醒在图书馆、通宵自习室、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学习、活动的同学,注意加强个人贵重物品和人身安全的防护,晚间出行要结伴,在校园内如遇危险及时向校园“110”报警求助。

近期社会上电信诈骗、购物诈骗、求助式诈骗、行乞式诈骗案件频发,提醒师生提高警惕,注意甄别,避免上当受骗、财物受损。

四、强化楼宇管理,确保留校学生安全

各学院(中心、所)应提示假期离校学生将个人贵重物品带走。如不便携带需统一保管的,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生离校后,由学院(中心、所)负责寝室贴封工作。

各学院(中心、所)要对假期留校学生进行合寝,男生合寝2人以上,女生合寝3人以上,并指定专人负责留校学生日常管理,登记留校学生名单和联系方式,经常督促检查,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无人居住、活动的楼宇要实行封楼管理;不需封楼的楼宇,要严格履行出入登记、验证制度,对人员、物品的进出要加强管理。

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严禁空岗

各单位要在假期前安排好值班值宿工作,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值班条件完备。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检查工作,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

六、及时报送假期值班表、留校学生信息

各单位寒假值班表电子版应于2017年1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baowc@jlu.edu.cn,并将纸质版报送至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中心校区各单位纸质版值班表报送保卫处校园110值班室(中心校区商贸楼),值班表应包括人员安排、值班地点、通讯号码等内容。

合寝后的留校学生名单、房间分布情况、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一并于2017年1月13日前上报所在校区保卫办公室。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