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综治字(2016)14号 校内各单位: 吉林大学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较多,安全工作压力巨大。为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特别是校庆期间,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学生活动顺利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校园稳定和师生安全为主要目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校内各单位、各部门遵照各项安全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义务,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排查和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事故,保证学校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范围 包括各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食堂、学生公寓、实验室、会馆会所、会议中心、体育场馆、博物馆、校医院、附属医院、中小学、幼儿园、校办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加强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 三、工作重点 (一)排查整改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电路线路老化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燃气管道、气瓶、锅炉、电梯和体育健身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隐患;整改各类建筑安全隐患,特别是棚顶老化等安全隐患。 (二)校园新建、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按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审核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不得擅自使用,应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三)逐级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重点部位专人专管;完善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演练并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四、责任分工 (一)学校综治委统筹协调,负责部署、监督、业务指导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收集整理相关信息。 (二)资产管理与后勤处、后勤服务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学校公共楼宇、公共设施、附属设施以及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等安防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楼宇和附属设施安全,保障安防设施符合相关消防技术规范且良好运行;鉴定建筑安全状况,坚决封闭停用D类危房,对B、C类危房采取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并维修加固,严防校舍倒塌事故。 (三)后勤服务集团严格执行各办公、教学楼、学生公寓等建筑的人员出入验证、登记制度,严防外来人员进楼寻衅滋事;加强饮食中心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配送、清洗消毒等环节,饮食中心服务人员应具有健康证,且无传染疾病;严管食堂的燃气和炉灶,定期清理烟道,严禁超量使用、存储液化气罐;做好校园食堂、学生宿舍、公共楼宇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供电、供水、供气设施设备维护工作,保证设备运行良好;应具备一定的故障状态下抢修、抢通能力,且故障期间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主要场所的办公、学习活动基本需要;特别是紧急情况下人员密集场所应立即启动备用电,保障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发挥作用。 (四)资产管理与后勤处、资产经营公司(吉大控股)、后勤资产经营公司按照职责权属,加强对所管辖的校办企业、租赁房屋、运营车辆的安全管理。 监督校办企业严格落实生产安全岗位责任制,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生产安全标准和规范,做好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检查,对员工人身安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员工加强生产安全教育,杜绝和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消防管理,严禁承租人租赁学校校舍、房屋等资产从事违法活动,如假冒学校名义进行所谓招生、培训活动;严禁承租人擅自变更建筑使用用途或改变建筑结构,承租人必须在经营执照、与学校签订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服务,并遵守学校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管理。 加强运营车辆管理,确保校车安全,从制度、人员、车辆三方面入手,制定、完善并认真执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注重车辆管护和驾驶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违规违章行为;做好车辆的保修、保养工作,确保车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五)保卫处和各校区综合办公室负责加大所在校区校园内公共区域巡逻巡查力度,发挥校警联动机制作用,实施治安防范、防火管理、疏导交通措施,保障公共区域安全秩序,监督指导校内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六)基础教育办公室、附属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对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开展安全教育,对教学环境、食堂卫生进行自检自查,做好学生在校、在园期间的教学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监护管理工作;完善校园警务室建设,按规定配置钢叉、警棍等器材;学生上学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对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规定,着重检查和落实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等,保障校车安全行驶接送学生。 (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监督、检查各实验室和特种设备安全,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落实实验室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教学、科研活动;全面检查、调试实验室仪器设备,设备故障的要及时报修,严禁带病使用;实验用材料的采购、运输、管理、存储、使用、废置应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特别注意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八)学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负责组织对师生进行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灾减灾等专题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护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督促各教学、科研单位排查教学、科研、实践场所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公寓档案和信息管理,严禁学生私自调寝、换寝、向外来人员出租寝室。 (九)基建处对学校建筑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要严格监管,工程建造设计和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建筑和消防安全验收标准。 (十)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校史馆应特别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整治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馆内监控设备设置,不留死角和盲区;图书馆采取相应措施对晚间闭馆后滞留馆内学习的学生给予安全保障。 (十一)其他单位按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校内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认清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部门负责人提高认识,亲自主抓,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狠抓落实;部门间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巩固学校良好安全态势。 (二)各司其职,加大投入,提升管理效能 各单位应按照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完善制度防、人防、物防、技防的“四防”建设,夯实安全管理软硬件基础;加大资源投入和工作力度,用“马上就办”的精神,按照隐患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自检、自查、自纠,隐患问题严控增量、减少存量,已经解决的问题不再复发;统筹兼顾安全管理工作各环节、各层面,认真履职,有效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提高安全意识 各单位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防盗防骗、防火安全、防灾减灾等专题安全教育,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动员全体师生参与到安全工作中来,构建群防群治工作体系,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着力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