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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吉林大学“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05-11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做好吉林大学“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校综治字〔2016〕5号

校内各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校园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广大师生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决定以“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校园”为主题,即日起开展吉林大学“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并有效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校内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立场,高度重视校园防灾减灾工作,围绕“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校园”这一主题,深入推进“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将之视为维护校园稳定和师生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扎实有效开展好各项活动,着力提高学校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重要建筑物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护水平,加强学校综合抗灾减灾能力,增强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积极提高师生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技能

  应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通过不断丰富防灾减灾教育内容,创新宣传和警示教育形式,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师生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和逃生技能。其一,动员和组织师生参观各类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基地、展览馆,以“体验式、参与式”教育,加强对灾害的了解和认识;其二,“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期间利用校园媒体、微博、微信、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做好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各类自然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措施的科普宣传;其三,推动防灾减灾知识和政策法规宣传进校园、进教室、进课堂,各学院以专题讲座、召开班会、现场咨询等手段,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师生员工全员参与,积极掌握避险常识,提高师生降低灾害损失。

  三、深入排查整治各类灾害风险隐患

  以本次“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在消防、地震、气象等行业部门的指导下,鉴定建筑安全状况,对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等公共建筑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认真梳理和分析面临的潜在灾害风险,在规划和管理工作中统筹考虑防灾减灾问题,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并及时加以整治,严防校舍倒塌事故,坚决封闭停用D类危房,落实对B、C类危房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严防夏季雷雨、雷电、高温等恶劣天气和塌方、塌陷等自然地质灾害对建筑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害,以及该类损害对师生可能造成的伤害。

  四、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应急避险演练

  各单位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地震、洪涝、台风等灾害及火灾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让师生熟悉各类灾害预警信号,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和综合防范措施,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可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组织相关演练,演练期间确保师生安全。

  五、及时总结防灾减灾活动经验

  校内各单位应认真总结防灾减灾活动、应急避险演练实际开展情况,积累防灾减灾经验,建立健全防灾减灾长效工作机制,活动开展情况请于5月18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至校综治办邮箱baowc@jlu.edu.cn。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