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基础工作、隐患整改等事项,学校综治委办公室修订了《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考核验收标准》,从即日起向各单位公开征求意见,信息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意见电子版可发至邮箱baowc@jlu.edu.cn,或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学校综治委办公室(保卫处综合科,中心校区商贸楼217室)。
联系人:马初
联系电话: 85168201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