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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迎接教育部督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10-22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单位:

教育部将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4】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4】2号)精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检查组将于10月15日-11月25日期间到部属高校听取工作汇报,并直奔校园、直插一线,不留盲区、不余死角地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请校内各单位做好相关迎检工作,督查内容如下:

1、消防安全:参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令第28号),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2、校车安全:积极配合当地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等部门,对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规定,着重检查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等。

3、校园安全:以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为重点,不断加强校园规范管理,着重检查中小学、幼儿园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实战演练情况,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情况,学生安全意识、逃生技能等安全教育的开展情况。

4、校舍安全:着重检查校舍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校舍信息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和校舍保管情况。

5、食品安全:着重检查学校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等。

6、危险化学品安全:着重检查学校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等。

希望校内各单位高度重视,比照教育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内容,结合《关于开展吉林大学“打非治违”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认真组织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机制和防范措施,切实保障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园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

按照工作要求,请校内各单位于10月24日前报送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小结,小结中应重点说明教育部“打非治违”督查内容中本单位所涉及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文件应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送至“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心校区行政楼2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baowc@jlu.edu.cn。联系人:闫君、马初,电话:15804319005、15804318867、85167412。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