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近期,学校发现校内一些单位(含各级社团组织)在校园内发布校园广告、悬挂宣传条幅过程中,内容和地点未经审批或不按审批要求发布和设置。
为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校园秩序,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进一步规范校园广告、宣传条幅、临时展位发布和设置等行为,经有关部门研究,学校决定在中心校区部分公共区域首批设立16组标准条幅悬挂杆。目前悬挂杆已安装到位,标准悬挂条幅尺寸为9.74m×1.0m。
请各单位(含各级社团组织)在宣传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学校(学院)中心工作和开展各类大型活动时充分利用、规范使用悬挂设施。学校再次重申,校内各单位(含各级社团组织)应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校园广告、宣传条幅和临时展位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规范发布校园广告、悬挂宣传条幅和设置临时展位。
附件1:《吉林大学校园广告、宣传条幅和临时展位管理办法》
附件2:公共区域标准条幅悬挂杆位置图
附件3:《吉林大学校园广告、宣传条幅审批表》
附件4:《吉林大学外设临时展位审批表》
党委宣传部
保 卫 处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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