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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2012年度业绩津贴分配方案

日期:2013-03-19 点击数: 来源:

校保字〔2013001签发人:宫皓宇

保卫处2012年度业绩津贴分配方案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人社处《关于发放教师以外各类人员业绩津贴的通知》要求,体现奖优罚劣,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安排,保卫处制定《2012年度业绩津贴分配方案》。

一、分配范围

保卫处科级以下(含科级)全民所有制在编职工。

二、分配原则

全面反映保卫处2012年度职工业绩考核结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上应体现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执行不同的分配标准。

三、分配标准

以学校划拨的业绩津贴分配总额为限,各校区按科级以下(含科级)在编全民所有制职工实际人数及学校确定的相应分配标准计算并领取下拨总额,并在额度内按照保卫处确定的业绩津贴分配原则制定本校区工作人员津贴分配的具体办法及标准。

四、分配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职能科(室、队)等机关工作人员的业绩津贴分配在处机关进行。

(二)各保卫工作办公室要成立业绩津贴分配工作评定小组,组长由保卫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成员包括校区主要干部和工勤人员代表。业绩津贴分配工作评定小组具体负责本校区保卫工作人员业绩津贴分配办法、标准的制定及实施。3月20日下午4时前,各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将最终确定的业绩津贴分配金额按照人社处《关于发放教师以外各类人员业绩津贴的通知》要求填报《2012年业绩津贴发放金额呈报表》,由保卫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签字后上报综合办,并同时上报电子版。(联系人:周媛,电话:85167412。邮箱:zhouyuan1986@jlu.edu.cn)

3、保卫处根据各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上报的业绩津贴分配计划制定《保卫处业绩津贴分配方案》,呈报人事处。

4、按照学校有关规定,2012年度考核不合格以及被学校按自动离职处理的人员不分配业绩津贴。2012年新来人员,按来校后实际在岗时间分配业绩津贴,计算到月(含当月)。2012年12月31日前校内调动(转编)人员,由调动后的单位确定业绩津贴分配标准。

保卫处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