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保卫处、党委保卫部代表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于1月4日至8日,对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承包单位和一级消防重点单位进行2021年度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检查验收。
此项检查验收工作由中心校区5个检查组和新民、朝阳、东区、西区、南湖5个检查组具体负责,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后勤处、各校区事务办公室参加此项检查工作,共同进行检查验收。10个检查组严格依据《吉林大学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秉持“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工作原则,共对60家治安综合治理承包单位和126家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受检单位安全组织建设、制度体系建设、机制建设、安全管理举措落实情况,听取受检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关于2021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现场指出受检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结合检查结果对受检单位予以评分,与受检单位交换工作意见,并签订《2022年度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承包责任书》《2022年度吉林大学消防管理责任书》。
此项检查验收工作致力于实现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现完善、推动发展。通过此项工作,显现出我校绝大多数治安综合治理承包单位、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坚持贯彻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组织、制度体系和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安全教育、专项整治和自检自查工作部署要求,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阵地建设、安全生产、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领域能够充分履职,工作成效凸显。极少数受检单位暴露出档卡簿册不够完善、安全教育缺失、师生违规违纪行为相对集中等问题。检查组针对相关问题提出明确要求,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意识、加强管理,确保责任到人、举措到位、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