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按实际情况填写《委托书》(见附件)一式两份。
2.《委托书》需附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或学院公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办公室公章无效)
3.中心校区在校教职工及学生持加盖所在单位或学院公章的《委托书》到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一楼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保卫处7号窗口办理,其他校区在校教职工及学生到所在校区保卫办公室办理。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13:00-16:30
4.持上述文件到所在校区辖区派出所户籍大厅办理户籍相关事项。
5. 各校区辖区派出所:
中心校区:前进大街派出所
新民校区:义和路派出所
朝阳校区:清和街派出所
东 区:南岭街派出所
南湖校区:南湖大路派出所
西 区:林园派出所
附件:《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