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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办理手续

日期:2021-07-02 点击数: 来源:

居住证明办理手续

 

1.本人按实际情况填写《居住证明》(见附件)一式两份。

2.《居住证明》加盖所在单位或学院公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办公室公章无效)

3中心校区教职工持加盖公章的《居住证明》到保卫处综合科(中心校区北门商贸楼217室)办理,其他校区教职工到所在校区保卫办公室办理。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13:00-16:30

中心校区学生持网上《居住证明》到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一楼行政服务中心学生办事大厅保卫处窗口办理,其他校区学生到所在校区保卫办公室办理。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13:00-16:30

4.持上述文件到所在校区辖区派出所户籍大厅办理居住证明登记手续。按照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在户籍大厅登记180天后,方可再次前往户籍大厅办理居住证。

    5、补办身份证的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及加盖公章的《居住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各校区辖区派出所:

中心校区:前进大街派出所

中心校区大学城:硅谷大街派出所

新民校区:义和路派出所

朝阳校区:清和街派出所

东       区:南岭街派出所

南湖校区:南湖大路派出所

西       区:林园派出所

 

附件:《居住证明1》适用于中心校区

          《居住证明2》适用于其他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