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明办理手续
1.本人按实际情况填写《居住证明》(见附件)一式两份。
2.《居住证明》加盖所在单位或学院公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办公室公章无效)
3.中心校区教职工持加盖公章的《居住证明》到保卫处综合科(中心校区北门商贸楼217室)办理,其他校区教职工到所在校区保卫办公室办理。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13:00-16:30
中心校区学生持网上《居住证明》到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一楼行政服务中心学生办事大厅保卫处窗口办理,其他校区学生到所在校区保卫办公室办理。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13:00-16:30
4.持上述文件到所在校区辖区派出所户籍大厅办理居住证明登记手续。按照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在户籍大厅登记180天后,方可再次前往户籍大厅办理居住证。
5、补办身份证的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及加盖公章的《居住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各校区辖区派出所:
中心校区:前进大街派出所
中心校区大学城:硅谷大街派出所
新民校区:义和路派出所
朝阳校区:清和街派出所
东 区:南岭街派出所
南湖校区:南湖大路派出所
西 区:林园派出所
附件:《居住证明1》适用于中心校区
《居住证明2》适用于其他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