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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长春市公安局评为2021年度全市内保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

日期:2022-02-23 点击数: 来源: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对2021年度全市内保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保卫干部进行了表彰,我校获得“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校保卫处等校内7家单位获得“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30余人被评为“安全保卫先进个人”和“安全保卫工作优秀保卫干部”。保卫处处长刘雪峰代表学校上台领奖。

会上,长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梁文成就2021年全市内保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对全市内保单位在2021年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全年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实现了全市内保单位的安全稳定,为构建“平安长春“做出的贡献表示了肯定。

一直以来,我校把安全保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强化保卫工作的“防范、管理、教育、服务”职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通过强化队伍建设、提高队伍能力水平、加大投入硬件设施和技术装备等方面,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成效显著提升。

此次的荣誉是长春市公安局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充分肯定,我校保卫部门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扎实做好校园安全精细化管理工作,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做出新的贡献。